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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解读KTV增加收费 K歌一天多掏两瓶水钱
    2006-11-30 13:51:31  来源:潇湘晨报   【大 中 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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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版权局近日已经批复同意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收费标准,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卡拉OK厅免费使用MTV必将成为历史,这一收费标准是什么?这笔钱交给谁?昨天,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就一些热点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权威解读

        唱一天多掏两瓶水钱

        卡拉OK使用MTV收费将从8月初启动,对于各方普遍关心的收费标准,王野霏说:“不会像有些人想的那么可怕,消费一天可能只多掏两瓶水的钱,远远到不了让商家倾家荡产的地步。”

        ■收谁的钱?所有经营卡拉OK的场所

        “按照著作权法,使用别人的作品应当支付报酬。并且卡拉OK厅使用这些音乐电视作品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更应该交费。”王野霏说,这笔钱不是政府收取的,更不是乱收费,“就像你买一张CD要掏钱一样,使用这些作品营利掏钱完全是合理的费用。”

        北京目前经营卡拉OK业务的商家众多,除了专业量贩式KTV、练歌房、娱乐城等,很多饭店、度假村甚至大排档都有经营卡拉OK业务的,他们是否一样要交钱呢?王野霏给的答案是肯定的,“凡是经营场所都要收费。”

        ■钱交给谁?词曲作者和MTV制作者

        一个作者、一个作者地上门到卡拉OK收费的方式明显不现实,于是作者们纷纷加入了集体组织统一收费再按照比例划分。记者从北京麦乐迪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对外部了解到,该公司此前已经开始交费了,但是他们也说不清楚交的是什么费用,交给了谁。

        对此,王野霏说,“此前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一直在向卡拉OK厅收费。”据王野霏介绍,究竟该不该收费的问题,最早是由词曲作者提出的。从2004年底开始,中国音著协代表词曲作者收费。

        “后来MTV的制作者也提出使用MTV应该交费。”王野霏说,截至目前卡拉OK厅应该交纳的费用共有两部分,一给歌曲的词曲作者,二是音乐电视作品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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